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沈耀发布时间:2020-05-04浏览次数:68

文正学字〔2020〕35 号


各系、各班级:

为加强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合作精神的培养,推动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和实践教学的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的通知》,经研究决定,组织我院学生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院在籍全日制本科生。


二、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统一按照大广赛组委会指定的命题和统一规定的企业背景资料进行创作。

2.参赛作品应以原创性为原则,遵守《广告法》和其他国家有关法律及政策法规、行业规范等要求。鼓励采用广告新思想、新形式、新媒介进行设计和策划。详见《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参赛办法》(附件1)。


三、参赛作品类别

1.平面类(移动端、传统媒体)

2.视频类(影视、微电影、短视频)

3.动画类

4.互动类(移动端、场景互动)

5.广播类(广播电台、互联网音频)

6.策划案类(广告策划、营销策划)

7.文案类(广告语、长文案)

8.公益类(根据命题要求创作)


四、参赛流程

1步:下载命题

登陆大广赛官网下载命题。

2步:作品创作

3步:上传作品

在作品上传平台注册,填写报名表、承诺书,按要求上传作品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作品参赛编号。

4步:下载、打印报名表

确保报名表内容完整、正确,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5步:报送至学院(部)

将报名表与纸质作品一同交到系科技实践部。

6步:系科技实践部统一报送至科研竞赛中心


请以系为单位,将作品于65日(星期五)17:00前将汇总后的报名表、作品和《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文档发至kxkejing@126.com


五、参赛须知


1.作品展示部分不得出现学校、年级专业、姓名或其他特殊标记。

2.电子稿件命名格式一律使用作品编号,并按照作品类型建立文件夹,如平面类、视频类。

3.策划案类(广告策划、营销策划)作品需要提供纸质作品(一式三份)

4.集体创作的作品作者人数要求:平面类、文案类不超过2人;互动类、广播类不超过3人;其他视频类(影视广告、微电影广告)、动画类、策划案类、营销创客类不超过5人;并在报名表创意小组名单和报名签字一栏中按第一、二、三、四、五作者的顺序填写。每件作品的指导老师:平面类、文案类作品不得超过1人,其他类别作品不得超过2人。

5.若有系列作品,请在《参赛作品汇总表》电子稿中标红。

6.学生创作所用素材请在报名表中注明出处。

7.坚持原创,杜绝抄袭,请遵守《承诺书》的承诺。

8.禁止一稿多投,指同一件作品按不同类别提交或创意雷同作品按不同命题提交,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六、其他事项

1.竞赛章程及要求可登陆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网站查询(http://www.sun-ada.net)。

2.为提高参赛质量,请各系择优遴选,认真选拔参赛学生,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3.凡报名参赛者,不得无故缺席赛前指导等有关环节。如确有特殊原因,需向科研竞赛中心办理请假手续备案。


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66509347

附件1: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参赛办法.docx

附件2:参赛作品汇总表.xlsx


科研竞赛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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