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十三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结项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沈耀发布时间:2021-10-18浏览次数:13


学字〔2021〕24

各系各班级:

苏州大学第二十三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于2021年3月启动,各课题小组根据立项要求开展相关研究工作。为全面评估和检查第二十三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的完成质量和水平,根据苏州大学《关于开展第二十三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决定开展第二十三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的条件

项目结题的依据是项目负责人填报的《苏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根据项目承担者完成的申请书中有关研究内容和科研方案的情况受理科研基金项目结题申请。

二、项目结题的程序

1、结题申请。项目按计划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首先填写好《苏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结题申请书》,同时提供详细完整的总结报告一份。

2、项目初审。提交上述材料至我院科研竞赛服务中心科研竞赛服务中心收到《苏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后,将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项目进行初审,审核结果报苏州大学校团委、校学生科协。

3、抽检盲审。校团委、校学生科协将对重点项目(占20%的比例)进行抽检,抽检方式为PPT项目汇报与问辩。

4、评定资助。通过结题评审,最终评定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合格等级以上且报名参加我校第二十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项目方可得到资助。其中考核优秀、合格的项目按资助额度进行资助;考核基本合格的项目需按评审意见修改研究报告,被评定合格后按资助额度50%进行资助,否则不予资助;考核不合格,不予资助并收回中期检查已报销经费。

三、项目结题所需的材料

1、《苏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1

2、《苏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总结报告》(附件2

3、《苏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4)。部分项目如存在项目基本信息变更,请认真填写《苏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交至科研竞赛服务中心,同时所有附件材料发送电子稿至kxkejing@126.com(材料以项目主持人+课题命名压缩并提交)

四、其他事项:

1、各项目团队在20211026日前将上报材料送至科科研竞赛服务中心办公室(师生服务大楼110,逾期不报作考核不合格处理。

2、提供虚假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或因个人主观原因严重违反规定,将取消课题结项资格,并报请有关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科研竞赛服务中心

二〇二一十八

附件1:苏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结题申请书.doc

附件2.苏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总结报告.docx

附件3:第二十三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统计表.xlsx

附件4:苏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