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22﹞22号
根据《江苏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6]137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2]5号)等文件精神,科研竞赛服务中心决定于2022年5月开展2021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期满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对象
2021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附件1)。
二、验收成果要求
1.在项目周期内公开发表论文。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1篇论文视为合格;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2篇论文或1篇核心期刊论文(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为准)视为优秀。
2.在项目周期内获得授权专利。授权的外观设计类专利视同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论文;发明类专利、实用新型类专利、软件著作权视同核心期刊论文。
三、结项验收时间及内容安排
1.结项验收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5月15日
2.结项验收内容:
(1)由各项目组进行自我总结,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训练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2)
(2)《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训练项目)结项报告》(附件3)
(3)提交项目研究成果(公开发表论文或获得授权专利的相关材料,详见“二、验收成果要求”内容)
(4)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需提交《省大创项目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附件4)
(5)获得专利授权的,需提交《省大创项目学生专利(著作权)授权情况》(附件5)
(6)凡项目组如有成员(含主持人和参与人)或指导教师变动的,均需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训练项目)成员变动情况登记表》(附件7)
(7)凡申请参加结项验收的项目均需完成大创平台所有季度报告(附件6)的提交及审核及其附件材料。
(8)结题材料经指导老师审核签字后(可电子签)在上述时间段内发送至指定邮箱:kxkejing@126.com。纸质版提交时间待定。
四、相关注意事项
1.为我校2021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推进项目交流及展示活动,请各项目组成员积极配合。
2.凡立项项目,如果未经同意,擅自中止研究过程、不参加项目结项验收的,将依照学院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3.已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需提交论文统计表(附件4)、刊登论文的杂志封面、相关目录、版权页(或用稿通知)、正文(最终发刊版)等相关材料。(论文需体现学校名称、项目全称及项目编号);已获得专利授权的,需提交专利证书。
4.项目成果为硬件装置(如智能机器人、智能车等),报销物品中涉及相关零部件的,需提供最终作品的演示DV,内容应包括硬件装置实景图、测试(演示)过程、测试结果等,同时提供3000字以内的介绍文字,最后将所有相关材料打包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到科竞邮箱。
5.根据财务规范提供并整理相应票据,一并上交,不符合规范的、发票过期的,不予报销。
6.如有不明事宜,请及时联系咨询科研竞赛服务中心。
7.联系人:沈老师、陆老师,联系电话:66509347;联系地址:师生服务大楼110办公室。
特此通知!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科研竞赛服务中心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 苏州城市学院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21年立项项目名单.xlsx
附件2 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训练项目)结题申请书.doc.doc
附件3 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训练项目)结项报告.doc
附件6 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季度检查报告.doc
附件7 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训练项目)成员变动情况登记表.doc.doc